| 外资公司注册外籍人士的收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 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的外籍个人,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人员提高其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在扣除费用800元的基础上,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税率为5-45%。
2、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3、外资公司注册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及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的股息(红利)所得;
4、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取得的工薪收入;
5、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取得的工薪收入;
6、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我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取得的工薪收入;
8、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取得的工薪收入;
9、外资公司注册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差旅费、探亲费、洗衣费、搬迁费、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
10、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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