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分公司(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企业)设立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分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市、县公司(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公司(企业)设立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天内向公司(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天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申请人《工商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受理收据》,并于30天内作出核准或核驳的决定。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被核准,由分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持《工商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受理收据》前来办理取《营业执照》签名手续;如果分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被核驳,申请人则凭《工商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受理收据》办理领取《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
一、注册广州分公司所需资料:
-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五份)
- 总公司代码证、地、国税副本复印件盖章;(一式三份)
- 总公司营业执照、代码、地、国税及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 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计生证;相片(大1寸6张,小1寸2张)
- 房产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物业公章或房东签名),租赁合同(原件一式二份)
- 填写申请表,总公司盖章,法人签名;(我司做好文件,贵方签名)
- 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隶属证明加盖公章;(我司做好文件,贵方签名)
- 总公司出具的同意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加盖公章);(我司做好文件,贵司签名)
- 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全体股东签名、加盖公章);(我司做好文件,贵司签名)
二. 注册广州分公司办理程序:
三. 柏图代为办理注册分公司服务范围: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代码证正副本、代码IC卡一张
3、地税登记证正、副本;4、国税登记证正、副本;
5、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一套; 6、开户许可证。
四、柏图代办分公司服务收费:以上服务费用2000元,工本费自付(以行政部门收费票据为准)。
五、分公司审批时间:30-3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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