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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利问答
1、谁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
答:法人团体/团体均可申请商标注册。如属商号,必须以独资经营人或合伙人名义提出申请。
2、注册商标有多久的有效期?
答: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七年,之后可续期十四年,续期次数不限,因此商标权理论上是无限期的,但必须向政府缴交续期费用。
3、什么商标可以注册?
答:根据《商标条例》第9条的规定,商标若附合以下任何一项的条件均可注册于纪录册A部:
(1). 独立形式表达的公司、个人或商行名称;
(2).申请人的签署(中文字除外);
(3). 创造的文字;
(4). 非描述使用有关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文字,或地方名称或姓氏;
(5). 其他有显著性的标志。
4、注册商标有何作用及好处?
答:除了品牌增值外并保障商誉免受侵害。根据条例已注册的商标持有人有权禁止第三者在未征得他同意前,将其商标或一个近似的商标用于与注册有关的商品或服务上,以保障已注册商标的商誉及利益。注册商标的最大优点是,当该注册商标被非法使用时,商标持有人不须证明自已有足够的商誉,仅凭注册的事实便可起诉,因而使诉讼费用大大减少。相反,如果你的商标未经注册,则有可能被他人盗用或被控侵权。
5、可注册的专利产品须符合那些条件?
答:(1) 新颖性:必须不构成现有科技的一部份。
(2) 工业应用:可以在任何种类的工业中作出或使用。
(3) 创造性: 擅长有关科技的人而言并非是明显的。
6、驰名商标毋须在中国使用或享有声誉。是否不会因不予使用而被删除?
答:即使拥有人没有在中国香港经营业务或拥有商誉,驰名商标也可得到某程度上的保护
(如拥有人有权反对就不同货品服务而提出的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但透过注册 (防御商标除外) 而得到的保护必须有实际使用支持。
7、驰名商标有什么其他的保护?
答:如某商标的使用对某驰名商标的显著特性或声誉构成不公平的利用或造成损害,则有关驰名商标的反侵犯法律程序可扩大至不同的货品或服务。即使没有在当地经营业务,有关驰名商标在相同或相类似的货品或服务被侵犯性的使用,并相当可能会令公众产生混淆,则驰名商标拥有人有权发出强制令。极为驰名的商标可获防御商标保护。
8、什么是欧盟商标?
答: 欧盟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9、欧盟商标现覆盖的25个成员国是哪些?
答:欧洲联盟之25个国家: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普勒斯,捷克,伊斯坦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
10。《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包括哪些?
答:截至2003年12月30日为止,该协定已有53个成员国: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比利时、不丹、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中国、克罗地亚、古巴、捷克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埃及、法国、德国、匈牙利、意大利、哈萨克斯坦、肯尼亚、吉尔吉斯坦、拉脱维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蒙古、摩洛哥、莫桑比克、荷兰、波兰、葡萄牙、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圣马力诺、塞拉利昂、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苏丹、斯威士兰、瑞士、塔吉克斯坦、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越南、南斯拉夫、伊朗。
11、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包括哪些国家?
答:截至2003年12月30日为止,纯《议定书》的成员国有20个:安提瓜和巴布达、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澳大利亚、格鲁吉亚、新加坡、希腊、冰岛、日本、立陶宛、挪威、瑞典、爱尔兰、土耳其、土库曼斯坦、英国、美国、韩国、赞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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